成都排污許可證續期辦理所需資料一、排污許可證續期申請表
需要提交《排污許可證延續申請表》,該表格可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或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官網下載。申請表需如實填寫排污單位基本信息、原許可證編號、有效期限、申請延續理由、排污口數量及位置、排放污染物種類及濃度、排放量等內容,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同時需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完成網上申報,提交電子版申請材料。
二、原排污許可證正副本
需提交原頒發的《排污許可證》正本和副本原件,用于換發新證。如原許可證遺失,需先辦理遺失補辦手續,提交登報聲明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截圖,說明遺失原因并承諾承擔相應責任。
三、營業執照及法人身份證明
提供現行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復印件需清晰顯示企業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并加蓋單位公章。同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委托他人辦理,還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
四、排污狀況報告材料
需提交上一許可周期內的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包括年度執行報告和季度執行報告,詳細記錄各時段的污染物排放濃度、排放量、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自行監測數據等信息。同時提供排污單位環境管理臺賬,涵蓋生產設施運行記錄、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維護記錄、原輔材料消耗記錄、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產生處置記錄等。這些材料用于證明企業在上一周期內嚴格遵守排污許可規定,達標排放。
五、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材料
提供上一許可周期內的自行監測方案及監測報告,監測方案應包含監測點位、監測指標、監測頻次、監測方法等內容,監測報告應由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同時提交企業環境信息公開情況說明,包括公開方式、公開內容、公開時限等,證明企業已按照《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辦法》要求履行信息公開義務。
六、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
需提交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狀況說明,包括廢氣處理設施、廢水處理設施、噪聲控制設施、固體廢物貯存處置設施等的運行維護記錄、檢修記錄、故障處理記錄。若污染防治設施有更新改造,需提供技改項目環評批復、竣工驗收報告等材料。涉及在線監測設備的,還需提供在線監測設備比對監測報告及數據有效性審核報告。
成都排污許可證續期辦理所需資料一、排污許可證續期申請表
需要提交《排污許可證延續申請表》,該表格可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或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官網下載。申請表需如實填寫排污單位基本信息、原許可證編號、有效期限、申請延續理由、排污口數量及位置、排放污染物種類及濃度、排放量等內容,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同時需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完成網上申報,提交電子版申請材料。
二、原排污許可證正副本
需提交原頒發的《排污許可證》正本和副本原件,用于換發新證。如原許可證遺失,需先辦理遺失補辦手續,提交登報聲明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截圖,說明遺失原因并承諾承擔相應責任。
三、營業執照及法人身份證明
提供現行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復印件需清晰顯示企業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并加蓋單位公章。同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委托他人辦理,還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
四、排污狀況報告材料
需提交上一許可周期內的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包括年度執行報告和季度執行報告,詳細記錄各時段的污染物排放濃度、排放量、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自行監測數據等信息。同時提供排污單位環境管理臺賬,涵蓋生產設施運行記錄、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維護記錄、原輔材料消耗記錄、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產生處置記錄等。這些材料用于證明企業在上一周期內嚴格遵守排污許可規定,達標排放。
五、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材料
提供上一許可周期內的自行監測方案及監測報告,監測方案應包含監測點位、監測指標、監測頻次、監測方法等內容,監測報告應由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同時提交企業環境信息公開情況說明,包括公開方式、公開內容、公開時限等,證明企業已按照《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辦法》要求履行信息公開義務。
六、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
需提交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狀況說明,包括廢氣處理設施、廢水處理設施、噪聲控制設施、固體廢物貯存處置設施等的運行維護記錄、檢修記錄、故障處理記錄。若污染防治設施有更新改造,需提供技改項目環評批復、竣工驗收報告等材料。涉及在線監測設備的,還需提供在線監測設備比對監測報告及數據有效性審核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