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借貸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1、借貸進行非法活動。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受法律保護。 2、非法金融業務活動。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變相吸 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非法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票據貼現、資金拆借、信托投資、金融租賃、融資擔保、外匯買賣等;按照《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的規定,因參與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所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3、非金融企業以合法借貸掩蓋的非法金融活動。依照人民法院《關于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復》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無效: (1)非金融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 (2)非金融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 (3)非金融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 (4)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 4、企業之間的借貸合同。《民法通則》規定:“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務。”企業之間的借貸合同違反國家金融法規,屬于無效合同。 5、明為聯營實為借貸的合同。 6、違背真實意圖的借貸關系。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圖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合同。
所謂民間借貸,也就是不通過正規貸款機構的私人借貸。民間借貸雙方一定要了解私人借貸應注意什么,避免借貸過程中發生糾紛。借款人還款時也可能發生糾紛,不是把錢給了出借人就可以的,為了避免日后出現不必要的就糾紛,還是要在還債之后,及時的對之前出具的借條等作出處理。
不好意思讓借款人打欠條怎么辦? 也許有人說,借錢出去,當然有欠條了。其實,現實中,很多人因礙于親威、朋友、同事的面子,不好意思要求借款人打欠條。如何處理人情世故問題呢?從法律角度講,如果出借人確有個人原因不愿意要求借款人出具書面憑證,可以考慮以下途經: 1、通過銀行轉賬。 這是借款他人的首先方式。一旦出借人將自己名下的賬號款項轉到借款人名下的賬戶,那么這個記錄將被銀行記錄。如果產生糾紛,那么出借人很容易通過銀行打“賬戶流水”的方式收集書面憑證,用以證實借款的事實。另外,萬一借款人遺失了欠條的重要憑證,也可以通過到銀行打單的方式收集憑證。 2、錄音取證。 錢是通過現金方式借出去了,借款人又沒說不還,還款日期沒有著落。怎么辦?這個時候,出借人手上沒有欠條憑證的話,應當考慮錄音了。在糾紛沒有發生前,出借人通過電話催促借款人還款,借款人很容易在電話里承諾借貸關系。這樣,出借人就取得了手證據材料。
民間借貸雖然相對便捷,但有的民間借貸因為熟人的緣故,沒有簽訂任何合同或合同不夠詳細,因此也存在著很大的風險性。這就要求當事人在進行私人借貸的過程中,能夠多注意其中的問題了。那到底私人借貸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