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航出書網編輯策劃建筑工程方向學術著作,誠邀建筑工程師合作出書,評職稱可用,省級以上出版社出版,ISBN正規書號
《數字建造***現代化建筑設計研究》
《基于結構***建筑工程結構與設計研究》
《現代建筑工程***管理研究》
《基于綠色建筑***建筑工程管理研究》
《現代化建筑施工技術***驗收》
《建筑施工的組織***管理研究》
《智慧城市建設***實踐》
《城市建設工程***及其創新》
《現代化土木工程***研究》
《環境保護***土木工程管理研究》
《***建設背景下的建筑工程監理實務》
山東省建筑專業工程師評職稱按照:魯建人字〔2022〕8號《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建設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通知>》文件執行
各級職稱晉升所需論文、專著、教材等業績條件整理如下:
第四章業績和能力
第十二條工程師職稱申報和評價基本條件:
(二)業績成果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以來,具有申報職稱層級對應專業理論、技術水平、業務能力的代表作,符合下列至少一項條件:
1.縣以下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完成縣級以上課題研究或科技計劃項目;或參與完成省級以上工程建設工法1項。
2.市以上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完成市級以上課題研究或科技計劃項目;或參與完成省級以上工程建設工法2項。
3.獲得縣級以上黨委、政府或省級以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設工程類獎項,或其他相當層級類型代表性業績成果。
4.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上獨立發表(或作者、通訊作者)建設類專業技術論文1篇。
第十三條高級工程師職稱申報和評價基本條件:
(二)業績成果要求
取得工程師職稱以來,具有申報職稱層級對應專業理論、技術水平、業務能力的代表作,符合下列至少兩項條件:
1.作為主要發明人,獲得本專業國家專利1項,并在實踐中推廣應用。
2.獲得省(部)級科學技術獎提名,或其他相當層級類型代表性業績成果。
3.縣以下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完成市級以上課題研究或科技計劃項目,或主持完成縣級課題研究或科技計劃項目;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參與完成省級以上工程建設工法1項。
4.市以上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完成省級以上課題研究或科技計劃項目,或主持完成市級課題研究或科技計劃項目;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參與完成省級以上工程建設工法2項。
5.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市級以上黨委、政府或省級以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設工程類獎項,或其他相當層級類型代表性業績成果。
6.市以下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獲得市級黨委、政府或省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以上表彰。省以上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獲得省委、省政府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表彰。
7.參與制訂、編制省(部)級以上本專業技術標準(標準設計圖集)、計價依據(定額)、導則等,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公布實施。
8.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上發表建設類專業技術論文2篇,其中至少1篇獨立發表(或作者、通訊作者)。
第十四條正高級工程師職稱申報和評價基本條件:
(二)業績成果要求
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以來,具有申報職稱層級對應專業理論、技術水平、業務能力的代表作,符合下列至少兩項條件:
1.作為主要發明人,獲得本專業國家專利2項,其中至少1項為發明人的發明專利,并在實踐中推廣應用。
2.獲得省(部)級科學技術獎。
3.市以下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作為主要完成人參與完成省級課題研究或科技計劃項目,或主持完成市級課題研究或科技計劃項目;或主持完成省級以上工程建設工法1項;或被確定為市級以上專業技術帶頭人、市級高層次人才。
4.省以上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作為主要完成人參與完成課題研究或科技計劃項目,或主持完成省級課題研究或科技計劃項目;或主持完成省級以上工程建設工法2項;或被確定為省級以上專業技術帶頭人、省級高層次人才。
5.作為主要完成人,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