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航出書網出版中職語文、數學、英語、計算機、心理健康等教育類著作,急招主編、副主編署名出書,中職老師評職稱可用,省級以上出版社出版
[1]《中職課堂***其藝術性研究》征集1、3作者
[2]《抽象思維下的數學***及其研究》征集2、3作者
[3]《基于數學思維***中職數學模式研究》征集2作者
[4]《培養復合型***中職英語教學研究》征集3、3作者
[5]《中職計算機***理論與實踐》征集2、3作者
[6]《中職學生心理健康***》征集3作者
天津市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評職稱現行文件為:津人社規字〔2020〕12號《市人社局市教委關于深化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附件:天津市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稱評價標準
梳理了上述文件,發現中職講師及實習指導教師職稱評審對論文著作的要求基本一致,整理如下:
講師(一級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條件
3.業績成果要求。應具備下列條件中的2項:
(4)直接指導培養的學生在省部級專業(專項)比賽中獲二等獎,或在專業(專項)比賽中獲三等獎。
(5)獲局級教師稱號,或參加局級專業賽項,個人獲三等獎或獲團體一等獎(前三名)。
(6)參加完成省部級以上或主持完成校級以上精品資源共享課或優質教學資源庫課程建設。
(7)公開發表教學或科研論文一篇以上;或者在全國性專業學術會議上交流、宣讀、獲獎論文一篇或在省部級專業學術會議上交流、宣讀、獲獎論文二篇以上;或者參加撰寫正式出版的教材不少于3萬字;或者主編或參加撰寫校本教材或輔導資料5萬字以上,并在校內授課使用二屆以上。
4.破格條件。不滿足本條第1款學歷、資歷要求,但擔任助理講師(二級實習指導教師)職務以來,還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破格申報:
(1)獲局級成果獎勵一項(完成人)或主持完成局級科研項目一項。
(2)在重要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一篇或撰寫出版10萬字以上專業著作一部。
(3)獲省部級級教師稱號一次。
……
高級講師(一級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條件
3.業績成果條件。應具備下列條件中的2項:
(7)在重要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一篇或公開發表教學或科研論文二篇以上;或者在全國性專業學術會議上交流、宣讀或獲獎論文二篇;或者在省級專業學會會議上交流、宣讀或獲獎論文二篇,并公開發表論文一篇以上;或者撰寫具有較高水平且正式出版5萬字以上的教材或教學參考書一部;或者撰寫校內使用(正式印刷)的教材或輔導資料10萬字以上,并在校內使用二屆以上;或者主持完成國家示范專業或天津市優質特色專業“工學結合、校企合作”人才培養方案的制定,經不少于2學期教學檢驗,方案切實可行,實踐效果顯著(須提供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文字材料及學校教務部門根據示范專業驗收情況出具的實踐效果證明),并公開發表實訓教學研究論文一篇。
4.破格條件。不滿足本條第1款學歷、資歷要求,但擔任講師(一級實習指導教師)職務以來,還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破格申報:
(1)獲省級成果二等獎一項(主要完成人之一)或獲省級成果三等獎一項(前三名)。
(2)主持完成省級科研項目一項。
(3)在重要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二篇或出版水平較高的20萬字以上專業著作一部。
(4)獲全國教師稱號一次。
(5)直接指導培養的學生在專業(專項)比賽中獲二等獎。
……
正高級講師(正高級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條件
3.業績成果要求。應具備下列條件中的2項:
(1)獲省部級成果一等獎一項(主要完成人之一);或省部級成果二等獎一項(前三名)或省部級成果三等獎一項(名)。
(7)公開發表論文四篇,其中二篇在重要學術刊物上發表,發表的論文中至少有一篇為教研教改文章;或者正式出版10萬字以上本專業高水平專業著作一部并公開發表論文一篇以上;或者正式出版10萬字以上本專業省部級規劃職業教育教材一部并公開發表論文一篇以上。
4.破格條件。不滿足本條第1款學歷、資歷要求,但擔任高級講師(高級實習指導教師)職務以來,還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破格申報:
(1)獲省部級成果一等獎一項()或參加完成成果二等獎一項(前三名)。
(2)主持完成科研項目一項或主持完成省部級科研項目二項;
(3)獲國家教學名師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貼。
(4)獲中華技能大獎、“海河工匠”稱號。
(5)本人或作為世界技能大賽教練指導學生在世界技能大賽中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