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會計人員職稱評價標準
高級會計師:
7.具備以下學術成果之一:
(1)主持(或參與)完成供本單位或政府相關部門參考的專題研究報告、專業調研報告、分析報告、工作規劃與發展報告、咨詢報告等具創造性的成果2項(須能夠代表本人會計實務工作實踐,每項不少于3000字)。
(2)主編(著)或參編(著)公開出版的會計或相關專業的專著、教材、案例集等1部以上(單部著作個人承擔2萬字及以上)。
(3)獨立或作者身份在公開出版的專業刊物發表會計相關專業論文2篇(每篇不少于3000字),或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會計相關專業論文1篇(每篇不少于2000字)。
(4)獨立(或參與)撰寫的會計相關專業研究論文和報告2項(單篇文章個人承擔3000字及以上),并被省部級以上專業學會(協會)相關會議納入會刊(會議論文集)。
(5)主持(或參與)完成省部級以上會計相關專業研究課題(案例)1項;主持或參與完成省部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省部級以上專業學會(協會)會計相關專業研究課題2項(單篇文章個人承擔3000字及以上)。
(6)結合本單位會計工作實際撰寫工作報告、研究報告、可行性分析等2篇(每篇不少于5000字)。
正高級會計師:
7.具備以下學術成果之一:
(1)主持完成的重大會計專業課題或研究成果轉化工作,在全國或全市范圍內產生重大影響,取得較顯著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獲得省部級以上會計相關專業的研究成果獎。
(2)主持完成省部級以上立項的會計相關專業科研課題1篇(不少于1萬字)。
(3)獨立或作者身份公開出版會計相關專業領域的原創性著作1部,或獨立編寫(或主編)公開出版會計相關專業領域教材、案例集等1冊(單部著作個人承擔5萬字及以上)。
(4)獨立或作者身份在正式刊物(國際標準刊號ISSN和國內統一刊號CN)上發表有較高水平的會計相關專業論文2篇(不少于3000字);或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會計相關專業論文1篇。
(5)主持完成入選省部級以上會計類案例庫(不少于1萬字)。
(6)近3年,結合本單位會計工作實際撰寫的論文或會計類專題研究報告、專業調研報告、行業標準與制度設計文件、項目設計方案、成果轉化報告、工作規劃與發展報告、咨詢報告、財務可行性報告等具有創造性的成果2項(須能夠代表本人會計實務工作實踐,每項不少于5000字)。
適用的書目一覽:
《財會基本****研究》
《財會信息******》
《財會職業能力******》
《財務會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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