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軟件企業認定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企業公章);
(三)企業開發及經營的軟件產品列表,以及企業主營業務中擁有軟件著作權或專利等自主知識產權的有效證明材料;
(四)企業擁有的《軟件產品登記證書》或《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證書》、與用戶簽訂的信息技術服務合同(協議)等信息技術服務相關證明材料;
(五)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研究開發人員數及其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說明,以及企業職工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六)企業上一年度和當年度(實際年限不足一年的按實際月份)財務報表以及企業軟件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企業軟件產品自主開發銷售(營業)收入、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境內研究開發費用等情況表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七)企業生產經營場所、開發環境及技術支撐環境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經營場所購買或租賃合同,軟硬件設施清單等;
(八)保證產品質量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建立符合軟件工程要求的質量管理體系的說明以及有效運行的過程文檔記錄等;
(九)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