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商標續費
商標沒續展的,在商標到期的6個月后,該注冊商標就會被注銷。
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商標局應當對續展注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02
商標續展的步驟
1.提交申請書件
(1)申請人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來辦理的,申請書件準備就緒后,在商標注冊大廳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員確認該申請書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由該商標代理機構將申請書件送達商標局。
2.繳納續展規費
一份續展注冊申請需繳納規費1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屆滿的六個月寬展期內提交續展注冊申請的,還需繳納250元的延遲費。
03
商標續展需要哪些文件
商標續展需要以下文件:
1.《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注冊證復印件;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知產申請提醒,申請人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來辦理,或者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由該商標代理機構將申請書件送達商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