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觀條件下木材由樹皮,木質部和髓心組成。
樹皮:包裹在木材的干、枝、根次生木質部外側的全部組織;
形成層:位于樹皮和木質部之間,由于形成層的分生功能,木材直徑會變粗;
次生木質部:位于形成層和髓心之間,來源于形成層的分裂生長;
髓心:一般在樹干的中間位置,由木質部包裹,提供幼樹生長的養分,生命周期短;
對于承重結構用的木材,又根據《木結構設計規范》(GBJ5—88)的規定,按照承重結構的受力要求對木材進行分級,即分為I、II、III三級,設計時應根據構件的受力種類選用適當等級的木材。例如承重木結構板材的選用,根據其承載特點,一般I級材用于受拉或受彎構件;II級材用于受彎或受壓彎的構件;III級材用于受壓構件及次要受彎構件。
木花格即為用木板和枋木制作成具有若干個分格的木架,這些分格的尺寸或形狀一般都各不相同。木花格具有加工制作較簡便、飾件輕巧纖細、表面紋理清晰等特點。木花格多用作建筑物室內的花窗、隔斷、博古架等,它能起到調節室內設計格調、改進空間效能和提高室內藝術質量等作用。
旋切微薄木花紋美麗動人,材色悅目,真實感和立體感強,具有自然美的特點。采用樹根瘤制作的微薄木,具有鳥眼花紋的特色,裝飾效果更佳。微薄木主要用作高級建筑的室內墻、門、櫥柜等家具的飾面。這種飾面材料在日本采用較普遍。
此外,建筑室內還有一些小部位的裝飾,也是采用木材制作的,如窗臺板、窗簾盒、
踢腳板等,它們和室內地板、墻壁互相聯系,相互襯托,使得整個空間的格調、材質、色彩和諧、協調,從而收到良好的整體裝飾效果。
木材由于加工制作方便和良好的性能,被廣泛地應用于建筑結構工程、建筑裝飾工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