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可以飛機托運嗎?
根據中國民航局加強對鋰電池航空運輸管理的規定,旅客攜帶設備中的電池或備用電池實行如下等級的鋰含量/能量限制:
1、鋰金屬電池的鋰含量不超過2g;
2、鋰離子電池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
3、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須經航空公司批準后方可裝在交運行李或手提行李的設備上;
4、超過160wh的鋰電池嚴禁攜帶。
大型電器托運需征得國航同意方可運輸的物品中有這樣一系列:精密儀器、電子產品及精密設備、音響、洗衣機、電冰箱、計算機、錄音機等應作為托運行李托運,在托運時應具有出廠包裝或符合國航要求的包裝。上述物品不在免費托運行李之列,應作為超重行李收取費用。國航將根據托運行李的政策規定對此類物品承擔責任。
飛機不建議托運的物品清單:
①貴重物品:筆記本電腦、現金、信用卡、珠寶首飾
②急用物品:護照、身份證、藥品、商務文件
上述物品應隨身攜帶,或放在可置于座位下面的隨身攜帶的行李中。航空公司對托運行李內夾帶上述物品的遺失或損壞按一般托運行李承擔賠償責任。
③充電寶:必須隨身攜帶,不能托運(超過160Wh的鋰電池嚴禁攜帶)。
旅客如果發現行李破損或者沒有及時運達目的地,要時間聯系航空公司或者機場行李查詢部門,查詢部門會協助您進行查找和賠付。一旦箱子出現破損,根據相關規定箱子破損分為三種程度:輕度破損、中度破損、重度破損。輕度破損類似于出現劃痕,一般按照50到100塊錢進行補償。中度破損類似于輪子掉了、拉桿壞了,一般會賠付維修費用,100到200塊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