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1 施工現場的下列場所應配備臨時應急照明:
1 自備發電機房及變配電房。
2 水泵房。
3 無天然采光的作業場所及疏散通道。
4 高度超過 100m 的在建工程的室內疏散通道。
5 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他場所。
5.4.2 作業場所應急照明的照度不應低于正常工作所需照度的 90%,疏散通道的照度值不應小于 0.5 lx。
5.4.3 臨時消防應急照明燈具宜選用自備電源的應急照明燈具,自備電源的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小于 60min。
1、有資質的設計單位出圖
2、報消防部門審批
3、出審核意見
4、出同意施工意見
5、審核原件報建設單位存檔
6、工程施工
7、工程調試
8、專業單位檢測,出檢測報告
9、報審核單位驗收,現場驗收
10、竣工移交甲方
消防施工管理制度如下: 1. 工程施工前,設計師必須向工程負責人和施工人員進行設計交底。 2. 工程部嚴格按照經業主確認的圖紙施工若確需設計變更,必須經設計師和業主簽字確認。 3. 原材料采購進場時,施工人員必須進行質量驗收,對不符合要求的有權拒收并限期補送到位。如因原材料驗收把關不嚴所造成的損失由使用人全額承擔。 4. 上道工序檢驗不合格者,嚴禁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喗喙喛喞喟喠喡喢 5. 工程部負責人負責做好各工程之間的銜接工作,各工種之間要做到上道工序為下道工序負責;下道工序為上道工序服務,不相互挑剔。 6.各施工班組必須做好成品和半成品的防護工作。喙喛喞喟喠 7. 水電工程穩蔽驗收時,水電工負責人和設計師必須繪制好水電管線分布圖一式兩份,并將一份留給業主。
消防施工在建筑施工中意義重大,消防工程開工前由建設單位應當到當地公安消防機構領取并填寫《建筑消防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工程,還應領取并填寫《自動消防設施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建筑消防工程應當按照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進行設計,建設單位應當將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報送公安消防機關審核;未經審核或者經審核不合格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發給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不得施工。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設施需要變更的,應當報經原審核的公安消防機構核準;未經審核的,任何單位、個人不得變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