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清障車可分為:一拖二清障車,一拖一清障車.多功能清障車,平板清障車,全落地清障車
多功能清障車含有:升降平臺清障車、隨車吊平板清障車
清障車根據清障作業能力,清障車可分為輕型、中重型及超重型;
根據作業裝置的結構特點,清障車可分為托吊分離型、托吊聯體型、平板背載型、平臺升降型;
根據清障車中的吊臂、托臂特有的功能,清障車又可分為吊臂旋轉型、吊臂滑動型、托臂折疊(負載)型等
16噸清障車
起吊質量(kg)(選裝)16000 起吊高度(mm)(選裝)5000
吊臂伸縮行程(mm)(選裝)3000 絞盤額定牽引質量(kg)10000
鋼絲繩長度(m)40 托臂有效長度(mm)3100
額定托舉質量(kg)2270 全伸出托舉質量(kg)1570
額定托牽質量(kg)19000
38噸清障車
起吊質量(kg)(選裝)20000 起吊高度(mm)(選裝)7000
吊臂伸縮行程(mm)(選裝)3530 托臂有效長度(mm)3100
鋼絲繩長度(m)40 絞盤額定牽引質量(kg)10000
額定托舉質量(kg)11870 全伸出托舉質量(kg)8200
額定托牽質量(kg)38000
參數標準
根據清障車新標準的規定,**托舉質量和**托牽質量,是衡量清障車作業能力的重要技術參數。清障車的**托牽質量不得超過其底盤的**設計總質量。**托舉質量,指托臂有效長度為**小值時清障車的額定托舉質量,它需滿足“清障車在托牽狀態下,前橋軸荷不小于**總質量的15%,后橋軸荷不得超過其允許載荷的20%;空載時前橋軸荷不得超過其允許載荷。”清障車的托舉質量與托牽質量的比值不小于20%。根據這些規定,可識別廠家對清障車所標注的技術參數是否真實和是否符合清障車標準。
清障車的**托舉質量是衡量清障車作業技術性能的重要參數之一。QC/T 645—2005標準規定“**托舉質量:托臂有效長度為**小值時清障車的額定托舉質量”,而“在**托牽狀態下時,后軸軸荷不得超過其允許載荷的20%”。這是按后軸條件來計算清障車的**托舉質量,可合理地進行總體布置,也可在清障車底盤前端增加配重來提高其**托舉質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