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物資即陳舊(閑置)的東西,或廢棄的,可以作為再生資源的可回收利用性。在日常生產生活過程中所剩余的價值不大的物資。包括:陳舊、報廢、二手、庫存、生產生活所產生的物資。例如廢金屬、廢紙、再生塑料等,甚至廢舊家電中還有相當一部分部件可以重復利用和作為再生資源的。廢舊也是一種資源,只是不被人們所關注,很長時間一直秉持著舊貨即丟、廢品即扔的傳統思想。這樣不僅影響生態環境,而且這些“寶貝”有一定的經濟價值,是一種變廢為寶的“生財之道”。
以廢舊金屬制品和工業生產過程中的金屬廢料為原料煉制而成的金屬及其合金。又稱再生金屬。早在銅器時代就使用再生金屬,即將廢舊金屬器物回爐重熔。到20世紀,出現了專業化的再生金屬工業,并得到蓬勃發展。金屬的廢料回收,有利于環境保護和資源的利用,具有能耗少、經濟效益顯著的特點。因而,再生金屬產量在各國總產量中的比重逐年上升,中國也興建了再生屬工廠。
再生金屬來源廣泛,蘊藏于工業金屬廢料、廢舊機電、廢舊電子產品、廢電線電纜、廢舊包裝、廢舊家電等多種形態的廢棄物中。 廢棄物形態不同,開發處理方式和難度迥異,其總體開發流程可分為回收、預處理、再生、利用四大環節。
預處理環節是廢舊金屬再生的準備環節。 整個預處理環節的主要活動包括:對整機或零部件進行報廢和損耗檢測,并依據檢測進行分選;對分選后無潛在再次使用價值的廢舊物質,進行拆解、特殊無害化、破碎、分選、凈化等處理。
再生環節是實現廢舊金屬可再次利用的過程。該過程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對含金屬的零部件及設備產品進行直接高科技修復與改造,使其煥發新的生命活力;二是在廢舊資源中提取并實現廢舊金屬到再生金屬的轉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