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業資質代辦合同包含哪些內容?
一、合同主體 。代理合同的主體是需要辦理資質的建筑企業和代理商,而不是建筑企業的員工和代理公司的業務員,對于需要申請建筑資質的企業來說,這是一個需要特別關注的問題,無論業務人員多么專業和友好,只是一個中間人,代理合同必須與正式的資質代辦機構簽訂。
二、委托業務范圍 。代理合同不僅必須指定代理商需要辦理的建筑資質類別,還需要指明代理商在代理商流程中需要做的工作。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特級資質標準:
一、企業資信能力
1、企業注冊資本金3億元以上。
2、企業凈資產3.6億元以上。
3、企業近三年上繳建筑業營業稅均在5000萬元以上。
4、企業銀行授信額度近三年均在5億元以上。
一級資質: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二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3)建筑面積4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備注:自2016年11月1日起,修改為“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單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建筑企業施工承包資質有哪些作用?
1、簡化企業招投標的流程 。目前,建設項目的資質審查是企業參與招投標的前提條件,審查內容與施工企業資質基本相同,強調項目管理人員的職稱資格,基本不考慮施工企業資質審查的結果。而且,在短期招標項目中,不可能對建筑行業的業績進行實質性審查,包括企業的裝備、認證、可信度等,實際效果不理想。但是,一些項目業主和招標代理機構不僅要保留投標資質審查,還要使資質審查過程獨立作為評標的前置環節,使投標過程更加復雜,花費的周期更長,對建筑項目的投標資質審查程序有重復審查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