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壓設備必須具備以下設施:
⒈沖壓設備上應有銘牌、各種操作指示、與警告性指示;
⒉電源接線應規范,設備的電纜不應有損傷,防止老化;
⒊沖壓設備上的配電箱門鎖應帶鑰匙,開門自動切斷電源;
⒋單次、連續、腳踏沖壓等操作的轉換應采用帶鑰匙鎖定的轉換開關;
⒌沖壓設備單次行程操作時,不得出現連續沖壓行程;
⒍對選用連續行程操作時,應在操作過程中設有預控動作環節;
⒎沖壓設備上必須有緊急停止按鈕,并應能自鎖;
⒏腳踏操作與手操作間應具有連鎖控制;
⒐對露于機身外和機身頂部的傳動齒輪、皮帶輪、飛輪、杠桿等傳動零部件,均應裝設防護罩;
⒑腳踏操作裝置采用腳踏板式,以腳踏進行電氣開關控制,并能自動復位;
⒒腳踏板的上部及兩側應有防護罩,踏板應防滑;
⒓沖壓設備必須具有防止手進入模具閉合區的防護措施,使用單位應根據沖壓設備種類、生產產品工件形狀等不同情況,采取自動進出料、加裝防護裝置、模具及使用取送料專用工具等沖壓作業措施。
定期對電氣系統的三項試驗(保護接地、絕緣、耐壓試驗),進行測試,并有測試報告。
鍋爐是指利用各種燃料、電或者其他能源,將所盛裝的液體加熱到一定的參數,并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范圍規定為容積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壓蒸汽鍋爐;出口水壓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且額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壓熱水鍋爐;有機熱載體鍋爐。
機械設備可造成碰撞、夾擊、剪切、卷入等多種傷害。其主要危險部位如下:
⑴、旋轉部件和成切線運動部件間的咬合處,如動力傳輸皮帶和皮帶輪、鏈條和鏈輪、齒條和齒輪等。
⑵、旋轉的軸,包括連接器、心軸、卡盤、絲杠和桿等。
⑶、旋轉的凸塊和孔處。含有凸塊或空洞的旋轉部件是很危險的,如風扇葉、凸輪、飛輪等。
⑷、對向旋轉部件的咬合處,如齒輪、混合輥等。
⑸、旋轉部件和固定部件的咬合處,如輻條手輪或飛輪和機床床身、旋轉攪拌機和無防護開口外殼攪拌裝置等。
⑹、接近類型,如鍛錘的錘體、動力壓力機的滑枕等。
⑺、通過類型,如金屬刨床的工作臺及其床身、剪切機的刀刃等。
⑻、單向滑動部件,如帶鋸邊緣的齒、砂帶磨光機的研磨顆粒、凸式運動帶等。
⑼、旋轉部件與滑動之間,如某些平板印刷機面上的機構、紡織機床等。
自動化設備工程應用特點:
1、工件在工位上的定位:根據需方產品的實際情況,軸向及圓周方向均以某一管接的孔(或管接頭)作為基準。
2、工件的上下料(上下線)采用人工模式,附件的上料為人工理料、自動上料。
3、焊接為自動焊接,焊槍做多自由度運動,工件可作旋轉運動,以達到所需位置的焊縫。
4、采用PLC(可編程邏輯控制器)控制整個自動生產過程,觸摸屏作為人機操作界面,氣缸和電機配合執行自動動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