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廣播(public broadcasting) 又稱公共播送服務或公共媒體,指的是由政府編列預算或公共基金提供資金所成立、運作的非營利性電子媒體,這類媒體多半以制作和播放公共政策的討論、文教藝術或知識性節目為主,目的是提升國民知識水平、促進民眾參與政治決策。一般不將受非民主國家政府管制的新聞媒體稱為公共媒體,雖然這一類電視臺也由政府的資金來支持,但是這些媒體普遍缺乏編輯和運營的獨立性,而播出內容與運作的獨立性是公共媒體的重要標志。因為非營利性,所以公共媒體多半不播出商業廣告,運作經費除了來自政府之外,也接受個人或團體捐助,部分國家則是向用戶收取稅費取得。有些地方的公共媒體除了提供電視播送外,也提供電臺廣播和互聯網服務。
大多學校、公司及其他公共場所均已布有流媒體(IP)數據網絡線路(局域網線路),對于流媒體(IP)公共廣播系統則在此基礎上只需將流媒體(IP)公共廣播系統設備添加上去就行了,直接采用原有流媒體(IP)數據網絡線路來進行傳輸,不需再另行布線;
公共廣播器材是一項系統工程,它需要電子技術、電聲技術、建聲技術和聲學藝術等多種學科的密切配合,公共廣播系統的音響效果不僅與電聲系統的綜合性能有關,還與聲音的傳播環境建筑聲學和現場調音使用密切相關,所以公共廣播系統最終效果需要正確合理的電聲系統設計和調試、良好的聲音傳播條件和正確的現場調音技術三者的配合,三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在系統設計中必須綜合考慮上述問題,在選擇性能良好的電聲設備基礎上,通過周密的系統設計,仔細的系統調試和良好的建聲條件,達到電聲悅耳、自然的音響效果。
公共廣播系統的功率放大器應設置備份功率放大器,功率放大器在工作功率放大器發生故障時能自動或手動投入使用。用于重要廣播的功率放大器(如火災事故廣播的功率放大器)其備用功率放大器,應能在工作放大器發生故障時立即自動投入使用。備用功率放大器的數量應根據重要廣播負載的容量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