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臺美術造型手段之一。運用舞臺燈光音響設備(如照明燈具、幻燈、控制系統等)和技術手段,隨著劇情的發展,以光色及其變化顯示環境、渲染氣氛、突出中心人物,創造舞臺空間感、時間感,塑造舞臺演出的外部形象,并提供必要的燈光效果(如風、雨、云、水、閃電)等。
燈光是演出空間構成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根據情節的發展對人物以及所需的特定場景進行的視覺環境的燈光設計,并有目的將設計意圖以視覺形象的方式再現給觀眾的藝術創作。 應該、系統的考慮人物和情節的空間造型,嚴謹地遵循造型規律,運用好造型手段。
塑造形象角色與創意描寫A)、輪廓逆光
B)心理描寫--對白、獨白、回憶、希望、幻想
C)創意描寫--具象、抽象、寫實、非寫實
舞臺時空環境
A)空間環境的表現--
B)時間環境的表現--
C)季節環境的表現--
D)其他環境的表現--
天地排光:自天幕上方和下方投向天幕的光,主要用于天幕的照明和色彩變化。
流動光:位于舞臺兩側的流動燈架上,主要輔助橋光,補充舞臺兩側光線或其他特定光線。
追光:自觀眾席或其他位置需用的光位,主要用于跟蹤演員表演或突出某一特定光線,又用于主持人,是舞臺藝術的特寫之筆,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