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消防工程師的執業范圍:(一)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1) 消防技術咨詢與消防評估;(2) 消防管理與技術培訓;(3)消防設施檢測與維護;(4)消防監測與檢查;(5)火災事故技術分析;(6)公安部規定的其他消防技術工作。(二)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1)除100米(含)以上公共建筑、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大型的危險化學品單位外的火災高危單位消防評估;(2)除250米(含)以上高層公共建筑、大型的危險化學品單位外的消防管理;(3)單體建筑面積4萬平方米及以下建筑的消防設施檢測與維護;(4)消防監測與檢查;(5)省級公安機關規定的其他消防技術工作。提供服務:1.條件不符合代報名2.代理審核3.培訓課程 4.注冊服務二、報考條件及部分科目免試條件(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1.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消防技術工作滿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消防技術工作滿5年。2.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技術工作滿4年。3.取得含消防工程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技術工作滿3年。4.取得消防工程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消防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技術工作滿2年5.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技術工作滿2年。6.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技術工作年限均相應增加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