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開業前消防檢查申報
( 一 ) 需報送的資料:
1、《消防檢查申報表》(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或個人手印);
2、開業或使用場所的《建筑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或《建筑工程內部裝修消防驗收意見書》;
3、提供開業或使用場所的建筑及樓層總平面圖和平面布置圖;
4、開業或使用場所的內部各項規章制度:(1)《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2)《消防管理制度》;(3)員工消防常識教育和重點工種人員的消防專業基礎常識培訓及落實情況(培訓通知、授課內容及安排等);
5、商場、賓館、飯店、集貿市場等開業時,還應當提供(1)《防火檔案》正本一套;(2)《火災隱患立案》;(3)《火災銷案制度》;(4)《消防設施定期檢查測試保養制度》;(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制度》;(6)《消防教育宣傳培訓制度》;(7)《每日防火巡查制度》;(8)《滅火疏散演練預案》;(9)《防火檢查制度》;
( 二 ) 辦理消防許可證時間 : 在收到《消防檢查申報表》后 3 日內應當前往檢查;檢查后 2 日內應當發出《消防檢查意見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