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工程消防項目報審須知:
1、到受理窗口領取并填寫《建筑消防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或《自動消防設施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按要求填寫后,連同有關資料送受理窗口。
2、報審應必備下列資料:
(1)規劃部門核準發放的循環表及循環圖;
(2)國家、省級重點工程和其他設置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和應設消防設施的建筑工程應編制消防設計專篇;
(3)總平面位置圖、平、立、剖圖;
(4)消防設施平面位置圖、滅火器配置設計圖紙及說明;
(5)與防火設計有關的采暖通風、防排煙、防爆、變配電設計圖及說明;
(6)審核中應報涉及的其它圖紙資料及說明;
(7)重點工程或需要提前申請辦理基礎工程提前開工的項目,應提供規劃部門認可的總平面布局、消防設計專篇及書面申請報告等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