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已經頒布施行消防法律、規章20余部,國家消防規范、國家和行業技術標準200余部,地方性消防法規60余部,初步形成了以《消防法》為基本法律,以消防法規和技術規范、標準以及地方性消防法規相配套的消防法規體系。商場內的加工、修理部,與營業廳分開,獨立設置或用防火墻分隔,各種電機應安裝在不燃材料的基座上,并設護欄,周圍不得堆放雜物。各種機械要經常檢修,加注潤滑油。使用電熨斗、電烙鐵應備有不燃材料制成的托架,不得直接將其放在可燃物品上,用后即切斷電源;加工棉織、紙張等可燃物品時,不宜在電氣開關下部進行,并保持一定距離;使用酒精、汽油等易燃液體進行清洗加工或粘接商品時,應遠離明火,隨用隨開,用后旋緊瓶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