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筑工程,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進行設計,建設單位應當將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未經審核或者經審核不合格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發給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不得施工。
行使方式
會審:承諾辦結時限(工作日)
一般項目10個工作日,省或國家重點項目以及設置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建筑工程20個工作日,需要組織專家論證的30個工作日
收費標準:不收費
辦理機構及責任人
直接責任人按業務分工確定的消防監督員
部門負責人防火處處長
審批領導支隊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