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工程內部裝修消防設計審核報建程序
1. 凡在消防局建審科申報消防審核的工程項目, 應在建審科收文室領取《建筑防火設計申報審批 表》(以下簡稱《申報表》),并按規定內容如實填寫蓋章。
2. 新建、擴建、改建工程報審分為:方案、擴初、施工圖三個階段報審。 各階段報審的全套(結構圖一般不報審)圖紙必須加蓋設計單位的出圖專用章和防火設計自審小組專用章方有效。并提供如下相關資料:
(1)市計劃局的立項批文;
(2)市規劃國土局的用地紅線圖;
(3)市規劃國土局的規劃設計要點。
3. 室內裝修工程報消防審核應提供如下相關資料 :
(1)所在大樓的名稱、高度、使用性質及各消防系統的情況說明;
(2)所在樓層的整層建筑平面圖及裝修工程在樓層平面的所在位置;
(3)裝修的平面、立面、剖面圖紙和其他有關各專業的平面圖、系統圖及裝修材料;
4)大廈管理部門的簽署意見;
(5)市規劃國土局、市建設局的相關批文。
4. 甲、乙、丙類化學危險物品的廠、倉、庫、站工程的消防報審應提供如下資料:
(1)市計劃局立項批文;
(2)市規劃國土局的用地紅線
(3)市規劃國土局的規范設計要點;
(4) 總平面布置圖、建筑平面圖及工藝流程圖;
(5) 防火防爆及消防滅火系統設計圖紙(全套)。
5、上述各工程設計圖紙及文件、資料齊全后,到收文室辦理消防報審手續,并領取文卡。建審科對外的一切業務實行文函往來,由收文室辦理,報審的圖紙憑卡查詢領文。
6、對報審的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圖紙,從登記收圖之日起,一般工程在十個工作日之內,國家、省級重點建筑工程以及設置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建筑工程在二十個工作日之內,需要組織專家論證消防設計的工程在三十個工作日之內簽發《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二、消防工程施工、產品申報程序
1、在收文室外領取并如實填寫《消防工程施工審批表》和《消防產品選用檢驗呈批表》。
2、到收文室交呈批表和查詢。
3、自接到申報的《消防工程施工審批表》和《消防產品選用檢驗呈批表》并經查驗,資料齊全后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
4、消防施工單位必須持有省、市消防部門頒發的施工證方可承接工程。
5、建筑工程選用的產品必須經國家檢測中心檢驗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