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建筑內部裝修
提供資料:
1、《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 (申報工程地點以租賃合同或房地產證載明為準);
2、《裝修工程消防責任人技術工種責任人登記表》;
3、裝修樓層整層平面圖;
4、裝修部位平面圖;
5、裝修部位天花吊頂平面圖;
6、裝修部位消防系統設計圖(由消防專業公司設計);
注:以上第4、5、6項必需提供藍圖或電腦圖并加蓋設計單位章。
二、申報建筑內部裝修簡易審核
(一)范圍:
1、辦公室。凡建筑面積不超過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且未改變消防主系統的室內裝修工程;
2、學校教學用房。凡建筑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下(含5000平方米),且不改變消防主系統的室內裝修工程;
3、除歌舞廳、夜總會、迪斯科、桑拿按摩、沐足、美容美發、電子游戲機房、網吧、酒吧、錄像放映等娛樂服務場所以外,層建筑面積不超過200平方米的3層及3層以下普通公共建筑及其內部裝修工程;
4、非商業性臨時建筑(如:基建工地臨時工棚、倉庫、機械設計用房等)
5、其它適應簡易審核的建筑工程。
(二)提供資料:
1、《建筑工程內部裝修消防設計簡易審核申報表》(申報工程地點以租賃合同或房地產證載明為準);
2、該工程項目裝修平面布置圖;(A4紙電腦圖)。
三、申報建筑內部裝修消防驗收
提供資料:
1、《建筑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申報工程地點以租賃合同或房地產證載明為準);
2、消防審核批復意見(復印件)。
3、該場所的裝修竣工平面圖(歌舞廳、桑拿、酒店、商場等人員密集場所需要提供)
四、申報消防檢查
1、《消防檢查申報表》 (申報工程地點以租賃合同或房地產證載明為準);
2、申報場所的消防審核意見書和消防驗收意見書;
3、申報單位的消防管理制度;
4、該場所的滅火疏散預案;
